#我莫名悲傷這是討拍文
明天是我結婚的日子,三年前。
這日子是交往十年的紀念日,我想忘都忘不了,如果可以我也不想記得,情非得已。
我還記得求婚時他緊張的雙膝下跪,還記得紅毯上我向他走去時,他眼裡一閃一閃的光芒。
幸好,因為創傷,他的臉孔在我的記憶裡是那麼模糊,多少減輕了我的痛楚。
新婚一年半,連蜜月都沒去,就跟女學生跑了,真是我見過最荒謬的男子。
我常想著是不是因爲我不等,如果我等,有一天他總會想起家在哪裡、我在哪裡,婆婆的確是這麼說的。但我實在沒有辦法,睡在那張雙人床,我每夜背對著他蜷縮著,眼淚無聲流淌氾濫,被悲傷淹死是遲早的事。
只能狠下心了,什麼都不要,算了。只有算了我才能死了,再活。
跟你結婚,我別無所求了;跟你離婚,我別無選擇了。
慶幸的是,兩者我都不後悔。我想我只是還沒有全好。慶幸的是,唇粉讓我覺得,很多人都陪著我,陪著我好起來,喜歡看我越來越好。
謝謝你們,心底又升起暖意。